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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世紀英國藝術家、工藝設計的先驅者—威廉.莫里斯說:「不要在家裡擺放沒用的,或者你覺得不好看的東西。」
'Have nothing in your house that you do not know to be useful, or believe to be beautiful.' — William Morris
今天跟大家分享簡化生活的10個原則,藉此幫助我們釐清,什麼才是我們真正需要、對生活有意義的事物。
整理房間
首先,面對正猶豫是否該丟棄的物品時,我們可以先問自己以下這5個問題:
1. 實用性
過去半年內,你有使用過這樣東西嗎?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就留下它。
如果不是,可能要問自己,是不是基於情感因素而繼續留著這樣東西。
若這樣東西對你有著重大的意義,留著也無妨,但生活中要盡量避免跟物品有太多的情感連結,別讓物質被情感給綁住,要學會放手。
俗話說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,應該適當清理,騰出一些空間給生命中更美好的人事物。
像我現在就很講究物品的實用性,
例如檯燈壞了,換新時買了輕便的夾式檯燈,
一方面夾在桌緣不佔空間,一方面可隨處移動,不像以往傳統檯燈既笨重,燈座也佔了很多空間。
2. 價值
如果我現在逛街看到這個東西,我會購買嗎?
審視自己當初買這個東西的理由,若是現在讓你重新選擇,你會再買一次嗎? 再過三年、五年呢? 它還有價值嗎?
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表示它對你來說已經沒有用處了,就果斷Let it go吧!
3. 重複性
家裡有沒有其他相同功能的東西?
有時候我們會需要幾個一樣的東西當備用,例如攝影器材的電池對職業Youtuber來說就很重要。
但大多時候,相似的東西只需擁有一個,例如,有了手機好像也就不需要再買手錶了。
4. 合適性
這東西適合你嗎? 衣服是否合身? 符不符合自己的風格?
有一個很好的審視方法是,問問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? 這個東西適合你想成為的那種人嗎?
或是你幻想住在什麼地方? 若把這個東西擺在那裡,會不會顯得格格不入?
假如你是一名室內設計師,夢想著擁有一間自己設計的住宅兼工作室,
那麼你想在你的小天地裡放入什麼元素? 配置什麼家具? 什麼是你工作與生活中必備的?
把對未來的想像具體化,你就會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。
不適合的,或者不會讓你朝夢想更進一步的東西,就直接丟掉吧!
5. 是否損壞
繼續保留壞掉的東西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,例如留著壞掉的手錶,總覺得自己會找時間把它修好,但過了幾個月後,它還是保持原狀躺在抽屜裡。
既然你能這麼久都不使用它,表示對你來說已經不重要,丟掉它不但可以減少一個垃圾,同時也少了一件代辦事項。
逛街購物
1. 需要或想要
常常問自己:「我是真的需要這個東西? 還是只是想要而已?」
並不是讓你都別買想要的東西,但必須有先後順序,只買真的真的很喜歡、很想要的東西。
如果你感到猶豫不決,思考這樣東西該不該買,那麼表示你並沒有到很喜歡,就可以直接把它從選項裡刪掉。
相反地,若這樣東西你不見得需要,卻心心念念、日思夜想,考慮了幾天還是想買,那麼就去吧!
另外,關於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,我的分類方式如下喔
- 需要 (必要)
佛洛伊德需求理論包含了以下5個層次
生理需求:維持生命所需。 食物、生理用品
安全需求:法律秩序、醫療、社會保障等機制。 納稅、買保險
愛與歸屬感需求:家庭、同儕、團體。 孝親費、交際、公司聚餐活動
尊重需求:自尊、他人認可。 這有點抽象,我把它歸類為維護個人形象、陶冶性靈與充實內在的各種花費
自我實現需求:實現理想、個人成長、提升自我。 文化教育、課程培訓、書籍、學習技能等等
- 想要 (非必要)
視個人情況而定。
對我來說休閒類的治裝費是不必要的,因為我上班不是穿襯衫就是制服,
且平日跑業務,假日只想在家休息,不太會外出,買太多衣服就會形成浪費。
2. 等待
你可以等一個禮拜後再回來買嗎?
先拍下來,下個週末再回來買。若到時候你忘了這回事,表示它可有可無,或是你已經有更好的選擇了。
3. 替代性
有時候我們大掃除完像把家裡翻新過一樣,但過了幾個月又會打回原形。
這時候我們要做的是,購物時想清楚,家裡有什麼東西可以取代自己要買的這件物品,或者如果你把它買回家了,家裡那樣舊物應該丟掉還是送人?
這跟上面第三點的「重複性」要搭配實踐,
不論是逛街購物或整理東西時都必須自我審視一遍,如此一來保證家裡不再有雜物。
4. 價格
如果它的價格是現在的兩倍,你還會買嗎?
這個問題可以幫助你評估這個東西對你而言有多少價值,你是真的想要,還是只是覺得賺到而買?
千萬不要再有「買到賺到」的心態,所有的東西,不買就有100%的折扣,省一筆開銷。如果你其實不需要它,再便宜都不值得。
還有一點就是,只買當下需要的份量就行,絕對不要為了打折而買。
試想,在超市看到一盒番茄80元,三盒200元,你開啟貪俗模式,一次買了三盒,回家後吃掉一盒,接下來幾天,你被公司派去出差半個月,另外兩盒番茄就在冰箱內放到過期了,算下來,等於你吃掉的那一盒番茄就要200元。
同理,買任何食材也一樣,你能確保明後天會繼續在家裡煮飯嗎? 明天會想吃跟今天一樣的東西嗎?
永遠要記住,貪小便宜反而損失更多。
5. 借用
這個東西你只會用到一兩次嗎? 是不是租借就可以了?
如果是非消耗的用品,單價又偏高,以後可能也不會再用到,那就向別人借用吧,
畢竟只需要那麼一次,用完了然後呢? 再去買一間倉庫來堆置自己再也不會使用的物品嗎?
另一方面省下的錢也可以存起來作為下次的旅費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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